瞒报、漏报或报告不准确可能面临严重的罚款。
200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设专门条款规定了固体废物进口内容;2015年4月又对固体废物进口的条款作了修正。《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先后发布于1996年4月1日、7月 26日,主要规定了进口废物活动及其环境监督管理等内容。
限期治理是特定时期环境管理的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环境管理要求。2011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12号),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管理、检验检疫与海关手续、监督管理以及罚则等方面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的核心制度,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秸秆禁烧的内容作了较大调整。
该规章可以替代《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此外,《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规定,废弃危险化学品造成污染场地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这两类责任主体以合同或契约的方式,向专门提供环境服务的责任主体采购明确的环境服务并依据环境效果支付相应的费用。
近年来环保产业中各环节的水平已经大幅提高,已经具备向综合环境服务业转型的能力。企业界正在积极向综合环境服务商与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合同环境服务的需求决定了其责任主体包括两类:第一类为排污企业(工业企业),即谁污染谁负责。但真正要打开相关市场,加快业态转型,还需要一系列产业支撑体系的建设,以及相关政策、法律、财税、金融体系的完善。
采购方与服务企业间的关系也随之改变,由采购工程设备转为采购服务。近些年,通过引入合同环境服务,环保企业由只向市场提供设备、工程等服务逐渐向综合环境服务商转变,环保产业实现从单一产业链向全产业链的发展。
与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最大不同,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不参与投融资,而是提供除此之外的所有专业化服务。这就催生了两类新的服务企业,即综合环境服务商与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服务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环境服务业的转型改变了原来服务方式,将引导环保产业由设备制造、工程建设等领域向综合环境服务领域转型,它包括咨询、投融资、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制造集成、监理、运营等各个产业单元。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服务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对于资金充沛的地区和污染企业,可以选择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而没有足够的建设资金的情况下,综合环境服务商不仅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还具备强大的投融资能力。
合同环境服务,即用户获得了既定的环境效果,才付费给治理企业。只有对环境效果负责的综合环境服务形态,才最能体现现代服务特征,才代表未来发展的方向。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诸如北京市政院、上海市政院、中国城建院等科研院所及美国美华集团等提供解决方案的公司,提供规划、设计、建设、监理甚至运营等服务的方案提供商。综合环境服务商,诸如北控水务、首创股份、中环水务等环保企业,集投融资、设备集成、工程建设、运营乃至最后环境效果的负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商,具有强大的投融资能力、综合的技术集成能力、良好的企业品牌及相应的规模。
合同环境服务的特点决定其是环境服务业的主要商业模式。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合同环境服务的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服务类型,甲乙方关系,责任界定,如何应对监管,如何应对付费体系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按服务对象,资金提供方式,期限长短,产权处理方式的不同,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表现形式可以有很多种。第二类为地方政府,以收费的方式将环境责任集中起来,进而由政府集中采购服务。
这种形式决定了合同环境服务的特点,即选择第三方提供外部服务并且以服务前后的环境效果差来计费第二类为地方政府,以收费的方式将环境责任集中起来,进而由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综合环境服务商,诸如北控水务、首创股份、中环水务等环保企业,集投融资、设备集成、工程建设、运营乃至最后环境效果的负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商,具有强大的投融资能力、综合的技术集成能力、良好的企业品牌及相应的规模。近些年,通过引入合同环境服务,环保企业由只向市场提供设备、工程等服务逐渐向综合环境服务商转变,环保产业实现从单一产业链向全产业链的发展。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诸如北京市政院、上海市政院、中国城建院等科研院所及美国美华集团等提供解决方案的公司,提供规划、设计、建设、监理甚至运营等服务的方案提供商。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合同环境服务的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服务类型,甲乙方关系,责任界定,如何应对监管,如何应对付费体系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环境服务的需求决定了其责任主体包括两类:第一类为排污企业(工业企业),即谁污染谁负责。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服务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对于资金充沛的地区和污染企业,可以选择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而没有足够的建设资金的情况下,综合环境服务商不仅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还具备强大的投融资能力。
企业界正在积极向综合环境服务商与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这两类责任主体以合同或契约的方式,向专门提供环境服务的责任主体采购明确的环境服务并依据环境效果支付相应的费用。
这就催生了两类新的服务企业,即综合环境服务商与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服务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环境服务业的转型改变了原来服务方式,将引导环保产业由设备制造、工程建设等领域向综合环境服务领域转型,它包括咨询、投融资、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制造集成、监理、运营等各个产业单元。
与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最大不同,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不参与投融资,而是提供除此之外的所有专业化服务。但真正要打开相关市场,加快业态转型,还需要一系列产业支撑体系的建设,以及相关政策、法律、财税、金融体系的完善。市场主体也经历了由设备公司,到工程公司,到投资公司,再到运营公司的转变。合同环境服务的特点决定其是环境服务业的主要商业模式。
采购方与服务企业间的关系也随之改变,由采购工程设备转为采购服务。这种形式决定了合同环境服务的特点,即选择第三方提供外部服务并且以服务前后的环境效果差来计费。
近年来环保产业中各环节的水平已经大幅提高,已经具备向综合环境服务业转型的能力。按服务对象,资金提供方式,期限长短,产权处理方式的不同,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表现形式可以有很多种。
合同环境服务,即用户获得了既定的环境效果,才付费给治理企业。只有对环境效果负责的综合环境服务形态,才最能体现现代服务特征,才代表未来发展的方向
关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一直以来是国家审计机关一项重要职责。从审计情况看,18个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围绕此次审计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
在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审计中,审计重点抽查了89个市县的231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情况,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上述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现场抽检,发现有124个(占53%)水质监测指标不达标,还发现有72个地下饮用水水源中有27个(占37%)存在超采现象。但从此次审计情况看,抽查18个省实施十二五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划情况发现纳入规划的项目中有1684个(占44%)未得到中央相关补助,而获得补助的2135个项目(相当于其规划项目的63%)不属于规划范围。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8、问:审计署在未来将如何加强水污染防治审计?答: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为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审计署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审计项目,并适时组织专项审计,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审计力度,推动各级政府改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还推动45个未及时开工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开工建设,19个未及时完工项目已完工,促进13个已完工未发挥效益的项目正常达标运行。